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321/2001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9 August 2001.
1. 上訴人被裁定一項襲擊致造成他人身體傷害控罪,罪名成立。上訴人與本案受害人居住於同一座多層大厦的對鄰單位。兩戶人家常因小事發生爭執。原審裁判官裁定於案發晚上,上訴人與父母親及姐姐拍動對鄰受害人單位的鐵閘。當受害人開啟鐵閘時,上訴人半身進入室內,用右拳大力連續打受害人右眼及右前額各一拳,以致受害人眼蓋流血。上訴人之母親及姐姐亦與受害人的妻子糾纏。上訴人的母親及姐姐亦被控予普通襲擊受害人的妻子。他們選擇不作供,也不傳召任何證人。原審裁判官裁定上訴人罪名成立,但他的母親與姐姐,則罪名不成立。上訴人現就他的定罪裁定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