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B 005798/2001 on BabelCite. This HCB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6 November 2001.
1. 這個破產呈請,由東亞財務有限公司提出,基於高等法院民事訴訟案件編號2000年第9997號,在今年2月16日作出的得直判決。法庭裁定債務人張錦堯先生,需要向呈請人支付HK$864,591.62,附帶利息。呈請人在今年5月7日發出並在報章上刊登,一份法定要求償債書。今年8月2日,呈請人向法庭遞交破產呈請書,在10月31日向法庭取得命令,以替代方式把呈請書送達張先生。呈請人已遵照命令把呈請書送達債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