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B 011860/2002 on BabelCite. This HCB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9 September 2002.
1. 這個破產呈請,由孫超麟先生提出。孫先生是債務人張家貴先生的前僱員,張先生以榮德水電工程公司的名義,經營生意。2001年10月12日,勞資審裁處裁定,張先生需要向呈請人支付的金額為HK$22,500.00。除此之外,勞資審裁處也對張先生其他13名僱員的申索,作出裁決,裁定張先生需要向這13名僱員支付HK$293,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