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LDPD 001236/2002 on BabelCite. This Lands Tribunal judgment.
1. 2002年5月8日,申請人向土地審裁處(“審裁處”)提出本案的申請。在無反對的情況下,審裁處的副司法常務官於2002年6月10日依照申請人於2002年5月28日呈交的申請書所要求,判令申請人勝訴,兼得訟費800元。2002年5月28日的申請書指答辯人直至該日仍未繳付由2002年4月7日至2002年5月6日的租金差額400元,以及由2002年5月7日起計的每月租金4,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