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A 016709/1999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7 June 2000.
1. 原告人蘇覺先生在2000年3月29日提出上訴,要求撤銷聆案官張慧玲女士於2000年3月17日就被告人香港房屋委員會(簡稱“房委會”)的申請而作出的命令。房委會要求剔除蘇先生的索償聲請書,因該狀書並無披露合理的訴訟因由,或該狀書屬於瑣屑無聊或無理纏繞,或該狀書是濫用法庭的法律程序。聆案官接納房委會的申請,並判蘇先生須支付房委會訴訟費用的一半。蘇先生不服這裁決,遂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