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MP 114/1998 on BabelCite. This MP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7 September 1999.
1. 根據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施偉文在1996年6月27日發出之命令,所有於1961年6月5日已是調景嶺居民,並曾就香港房屋委員會的決定向他提出 司法覆核 的 申請人 ,均會“由於香港政府 違反 了不會將他們(從該區)遷走的承諾而有權獲得損害賠償”。施偉文法官並 指示 把有關 申請人 申索“ 損害賠償 ”的資格,以及 損害賠償 金額事宜留待他本人日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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