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220/2004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兩位上訴人在裁判法院被控一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第一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第一上訴人被加控一項「刑事毀壞」罪(第二控罪),上訴人在審訊時已認罪。在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第一上訴人被判入獄七個月,而第二上訴人被判入獄五個月,現第一上訴人不服刑罰提出上訴,而第二上訴人則不服定罪而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