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543/2004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3 July 2004.
1. 上訴人於裁判法院被控一項企圖盜竊罪,在審訊時控方第一證人指出案發當日下午在屯門市廣場內準備使用向下的扶手電梯,當時她的右肩上掛著一個手袋,當她在電梯上便感覺有東西撞到她的手袋,她立即把她的手袋更加貼住自己的身體,並轉頭向後望。在企她後面的男子的左手的手指有一半截入了她手袋的袋口部份正由她的手袋袋口抽出來。當時控方第一證人指她很清楚被告人的樣貌,因為被告人當時只站在控方第一證人1呎距離,而她的視線沒有其他物品阻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