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622/2004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經認罪後被裁一項「允許沒有持有有效駕駛執照的人駕駛汽車」和一項「允許他人沒有第三保險使用車輛」罪成立,分別處以罰款1,000元及3,000元。另外,上訴人還須為次項罪名吊銷所有類別的駕駛執照12個月。上訴人不服,現就吊銷執照的頒令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