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J 006097/2003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6 August 2004.
1. 原告人和被告人是40多年的朋友。是次訴訟源自原告人在1997年10月31日借予被告人的港幣500,000元借貸(下稱“該借貸”)。被告人分別於1999年8月2日和2000年4月10日清還該借貸本金港幣200,000元和300,000元(下稱“還款1”和“還款2”)。原告人現在向被告人追索按該借貸由借款日至還款1和2日期之相關利息。被告人否認雙方達成任何有關利息的協議,更表明原告人當時願意作出無息借貸。雙方就利息爭議興訟。
Cited by 2 c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