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762/2004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經審訊後被裁定三項罪名成立,分別是案中的控罪(1)「阻礙公職人員」、控罪(3)「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控罪(4)「刑事恐嚇」,分別處入獄19天、14天和30天,同期執行。上訴人不服,現就定罪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