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PI 000447/2003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9 November 2004.
1. 本案是一宗專業疏忽的索償。被指犯上疏忽的被告人是一名於1973年在香港註册的普通科牙醫。於2000年9月原告人到被告人的診所要求被告人為他鑲牙橋。原告人指被告人未經他同意進行牙科程序及指示一名全無牙醫知識的女工(「阿嬸」)替他進行牙科程序,傷害他的牙齒及使他受痛苦。他索償他所繳付的診金、痛苦賠償、診療費用及藥費共1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