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258/2005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張建德面對兩項控罪 :第一項控罪 —— 有意圖而遊蕩,違反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60(1) 條;及第二項控罪 —— 未獲入境事務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違反香港法例第115 章《入境條例》第38 (1)(b) 條。上訴人否認第一項控罪,但承認第二項控罪。就第一項控罪,經審訊後,上訴人被裁定罪名成立。他就第一項控罪罪名提出上訴。本席在聆訊後下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現本席將理據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