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MP 000697/2003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0 May 2005.
1. 本案原告代表民政事務局長法團(以下簡稱“SHAI”)作出申請,向被告人收回香港筲箕灣東大街53號筲箕灣天后廟(筲箕灣內地段第813號)的土地(以下簡稱“該物業”)的管有權。在2003年6月25日,經過原告申請簡易程序的聆訊後,吳美玲法官在2003年7月9日命令原告可向第二被告人收回該物業的管有權。因此,是次聆訊是原告與第一被告人之間訴訟的審訊。原告並且表示保留向第一被告人尋求損害賠償或要求第一被告人交出利用的所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