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194/2005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被票控一項「沒有使用視覺、聽覺以及適合當時環境和情況的一切可用方法,隨時保持適當瞭望,以便對局面和碰撞危險作出全面評估」的控罪 ,違反《船舶及港口管制條例》第313章第10(3)條及《商船(安全)(遇險訊號及避碰)規則》第369章附表規例第5條 。他在聆訊後被判罪名成立 ,罰款$8,000。他現不服定罪,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