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A 002563/1998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5 August 2005.
1. 康勉潔具建築材料有限公司曾向原告借款,第一至第四被告是該公司之擔保人,該公司沒有履行還款責任,原告於1998年2月19日,向第一至第四被告開展了這申索案件。各被告沒有存檔傳訊令狀認收書,原告於是在1998年10月8日、19日和27日,獲本院頒發針對各被告的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