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043/2005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本案第一和第二上訴人是父子關係。他們共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原審時第一項控罪)和分別被控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和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的控罪(原審時第一上訴人的第二、第三和第二上訴人的第四、第五項控罪)。經審訊後第一上訴人被裁定三項罪名全部成立。第二上訴人被裁定第一項控罪罪名不成立,但第四和第五項控罪的罪名成立。兩位上訴人上訴要求推翻定罪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