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CC 000548/1998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1. 上訴許可申請人林國建在區域法院被潘敏琦區域法官裁定八項入屋犯法罪罪名成立,被判監每罪兩年半。除第一罪與第二罪的刑期分期執行外,其他刑期同期執行。雙方同意的案情是在各項控罪所指的不同日期有人於夜間分別進入八間在北角春秧街一帶的店舖進行偷竊。被進入店舖除三間失去少量現金外,其他店舖沒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