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043/2007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本案三名上訴人分別為第二、第三及第六被告人。他們與其他24 名被告人一同被控一項「串謀在賭博中欺詐」罪,違反香港法例第148 章《賭博條例》第16(1)(a)條及第200 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 條。他們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第二被告人被判監禁20 個月,第三被告人監禁24 個月,第六被告人監禁10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