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656/2006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關志虹是案中第二被告人。他與另一名被告一同被控一項控罪(即第一項控罪),指他們違反香港法例第 528 章《版權條例》第 118(1)(e)(i)及119(1) 條,控罪詳情指兩名被告人於2004 年12 月23 日,在香港,在沒有有關版權擁有人的特許下,為任何貿易或業務的目的,或在任何貿易或業務的過程中而出售分發2 個儲存於1 套電腦硬碟機內的電腦程式,而此乃版權作品,即「文學作品」的侵犯版權複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