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343/2007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2. 蘇文隆裁判官裁定事實為「在該階段越過雙白線,違反雙白線的規定,亦都只留給2 米距離給第一控方證人的車輛,當時PW1大概以48 公里時速行駛」。認為上訴人的駕駛行為是「低過,並且是遠遜於一小心謹慎的駕駛者會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