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姚麗娟
Case No.HCMA 338/2007
Court
High Court CFI
Date10 Aug 2007
Judge—
Case Document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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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MA338/2007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刑事上訴司法管轄權 判罪上訴 案件編號:裁判法院上訴案件2007年第338號 (原屯門裁判法院傳票2006年第8639號) ---------------------------
--------------------------- 主審法官 :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阮雲道 聆訊日期 : 2007年8月10日 裁決日期 : 2007年8月10日 判案書 1.上訴人申請本上訴案押後,令本席可聽取審訊的錄音帶,但被拒絕。 2.本席的裁決是上訴人上一次在馮驊法官席前及今天在本席前,均未能提出任何實質的理由令上訴人在法律上可推翻本上訴案。 3.本席認為裁判官在審訊時並沒有干擾上訴人的答辯,所以上訴駁回。
控方 : 由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陳立恩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辯方 : 無律師代表,親自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