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J 000752/2006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2 October 2007.
1. 本案原本安排在本年5月15日聆訊。法院在5月14日晚上9時53分收到被告的傳真。該傳真的日期是5月14日,相信是由被告人簽署,內容是聲稱被告人的僱主不允許被告人在5月15日及16日放假。被告人雖有抗辯,卻不能出庭應訊云云。本席和原告人的律師在5月15日早上才獲得知會。為了對被告人公平起見 ,本席把本案押後至7月30日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