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SA 000048/2007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蔡錫權先生不滿小額錢債審裁處暫委審裁官沈小英於5 月23 日作出的判決,今天在本席面前申請上訴許可。小額錢債審裁處案件中的申索人是楊耀荃先生,他任職的士司機,曾於某段期間向蔡先生和蔡太太租用的士,而據本席理解,蔡太太是車主,蔡先生則是車主的代理人。楊先生在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取回3,000 元租用的士的按金 ,根據他和車主之間的協議 ,如果他退租的話,須在24 小時之前通知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