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SA 000060/2007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2. 表格9的標題已清楚說明,這是一份按照《小額錢債審裁處條例》(第338章)的規定,基於法律論點而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書。換言之,法例規定,針對小額錢債審裁處的決定的上訴必須涉及法律論點,否則法庭不會給予上訴許可。遺憾的是,許多訴訟人都忽略或不明白這一點。事實上,上訴法庭在審理上訴時,會仔細閱讀下級法院的判案理由書,以決定下級法院的法官有否犯了可爭辯的法律論點上的錯誤。本席強調,是法律上可爭辯的錯誤,不是實際上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