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1185/2007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本案共涉及三名被告人,本案上訴人乃第二被告。他面對兩項控罪,分別為「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控罪(三))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控罪(四))。上訴人否認控罪(三),但承認控罪(四)。經審訊後裁判官裁定上訴人控罪(三)罪名成立,而案情亦支持上訴人已承認的控罪(四),裁定控罪(四)罪名成立。上訴人本在「不服定罪向法官提出上訴的通知書」內就兩項定罪提出上訴,但在上訴聆訊時,上訴人澄清他祇是就控罪(三)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