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J 001762/2007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3 March 2008.
1. 余(原告人)於2007年8月24日向醫院管理局,分別提出兩個訴訟,本訴訟是其中之一。余指香港明愛醫院,須就他聲稱的左股骨問題,負賠償責任。醫管局遂成為被告人。醫管局現根據<區域法院規則>第18號命令第19條提出申請,要求將余的申索陳述書剔除及將訴訟撤銷。其理據是申索陳述書:(1)沒有披露合理的訴訟因由;(2)屬於惡意中傷、瑣屑無聊或無理纏擾;(3)濫用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