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A 001730/2005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31 March 2008.
1. 本案的原告人及被告人,同為香港詠春拳術界的知名人仕。原告人是被告人的師父,雙方均開辦拳術會,教授及推廣詠春拳。雖然雙方在本案聆訊期間提及他們多年來的交往及其他事宜,但歸根究底,本案的爭議只涉及雙方採用的徽號和相關作品所衍生的版權問題。因此,本判案書不會評論與訟雙方在版權以外的其他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