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642/2007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的罪名成立。控罪指上訴人作為代理人,即半島酒店頭廚,於1996 年1 月15 日至2004 年5 月31 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黃茲灝接受利益,即接受形式為妓女服務的服務或優惠,作為該上訴人在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事上,對該黃茲灝予以優待或不予虧待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該上訴人作出上述行為而接受該利益。上訴人現不服定罪,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