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CC 000151/2007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4 March 2008.
2. 案情顯示海關關員於 2006 年 11 月 8 日晚上 9 時 20 分進入申請人在深水埗欽州街 98 號 4 樓 B 室所租住的單位內進行調查;當時申請人是在該單位內的。關員在該單位內的一張鐵床床框邊懸掛着的一個腰包內發現一個盛載着毒品的透明膠袋。此時,其中一名關員(即控方第一證人)詢問申請人透明膠袋內的東西是甚麼。申請人回答他那些東西是「冰」。有關的毒品後來被化驗及被証實為重 13.15 克的「冰」。控方第一證人即時警誡申請人及查問他在該單位內除上述「冰」外還有沒有其他毒品。申請人說他在碌架床的下格床框邊及他左腳穿著着的襪子內還藏有毒品。關員在碌架床下格的床框邊搜出一小包毒品,後經化驗被証實為 0.62 克的「冰」。另外,關員在申請人左腳的襪子裏亦發現一小包毒品,這小包毒品經化驗後被証實為 0.64 克的「冰」。該兩小包毒品都被捲成管狀和被膠紙黏貼着。本案涉及的三包毒品的總重量為 14.41 克。關員在該單位的一個塑膠櫃內只搜獲 61 個透明膠袋。
Cited by 1 case ·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