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LDBM 000125/2007 on BabelCite. This Lands Tribun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6 June 2008.
1. 本案由小額錢債審裁處轉介至土地審裁處審理。 申請人是香港新界曉光街40至44號富華閣及曉華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 富華閣及曉華大廈是兩座獨立的大廈,兩者均座落於新九龍半島地段第5460號 (“該地段”)。 不過,在該地段上,還有另一座獨立的建築物,即Cinema Block (“電影院大樓”)。第一及第二答辯人是電影院大樓地下4號及5號商舖(“4號舖”及“5號舖”)的共同註冊業主。
Cited by 1 case ·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