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J 003615/2006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1. 本案之原告人為一家原料供應商,原告人聲稱它於2004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間售賣及供應了一批製造傢俬的原料予被告人,但被告人至今尚欠原告人共$311,732.10之貨款,所以原告人向被告人提出訴訟,以追回此筆貨款。但被告人辯稱它沒有責任支付這筆貨款,理由是它並不是那批原料的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