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林嘉發

Case No.HCMA 415/2008
Court
High Court CFI
Date18 Jul 2008
Judge
Case Document
100%

HCMA 415/2008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刑事上訴司法管轄權

定罪上訴

案件編號:高院裁判法院上訴案件2008年第415號

(原東區裁判法院案件2007年第5686號)

----------------------

答辯人 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訴人 林嘉發  

----------------------

主審法官 :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杜麗冰

聆訊日期 : 2008年7月18日

裁決日期 :  2008年7月18日

----------------------

判案書

----------------------

1.上訴人於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猥褻侵犯」罪罪名成立。現上訴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訴。

2.上訴人於裁判法院審訊時由大律師代表,而在上訴聆訊時則作出自辯。

3.本案是發生在港鐵車廂內,案發當日大約是早上8時30 分,當時是上班的繁忙時間,控方第一證人(何女士)在藍田站上車,由於她要到中環上班,所以她在油塘以及北角站轉車,她在北角站投訴上訴人非禮她。

4.控方第一證人作供指非禮事件在油塘開始,她在車廂內兩門之間,是當時在人群中可站的地方,她感到後面有人用身體完全緊壓着她,她走前一步,但那種壓逼緊隨着她,她感到不舒服,於是向右移動以避開該接觸,但她發覺在移動時,她的身體與身後一男子垂下的右手相接觸,之後,該男子用手觸摸她的左臀,她轉身看着那男子,他馬上收手。跟着,她又感到臀部被人以同一方式觸摸。此時,列車到達鰂魚涌,乘客開始下車,那人亦收手,她跟着在北角站投訴上訴人非禮她。

5.控方第一證人當日有接受代表上訴人的大律師頗長的盤問,控方第一證人作供後,上訴人選擇不作供,亦沒有傳召任何證人。

6.裁判法官聽取了代表上訴人的大律師陳詞後,作出分析。裁判法官適當地認為辯護理由實際上有兩點:

(1)   控方第一證人根本沒有被猥褻侵犯;及

(2)   就算有被侵犯,都不是上訴人所為。

7.裁判法官因此在他的裁斷陳述書分析了控方第一證人的證供,他亦知道當時控方第一證人被侵犯後,她亦有致電她的男友,而她的男友叫她留意着侵犯她的人,然後報警,因此當控方第一證人到達北角站後便照男友的說話去做,投訴上訴人非禮她。

8.裁判法官亦考慮到控方第一證人會否認錯人,他指出依據控方第一證人的口供,她是有機會近距離望到上訴人。第一次是她初次被觸摸時,她轉身,在人群中看到上訴人的臉,第二次是列車到達鰂魚涌時,很多乘客下車,她看到上訴人離開到較少人的車廂近車門處。因此,她在北角站向港鐵職員指出上訴人非禮她。

9.被盤問時,控方第一證人亦有承認她兩次被觸摸時,她是沒有見到上訴人的手觸摸她的,但她肯定觸摸她的人是上訴人。

10.裁判法官在他的裁斷陳述書,即上訴宗卷第14頁亦指出有三方面的原因致使該證人認為是上訴人觸摸她。

11.第一,當該位證人向右移以免背部被人緊貼時,她看見左手面那人垂下的手,她在轉身時身體意外碰到該手臂;第二,她被觸摸時,她轉身看到上訴人站在該位置;第三,她感覺到觸摸她左臀的右掌,與上訴人的手的姿勢吻合。該位證人亦有在庭上示範她當時看到上訴人的右臂垂下、手掌向外的姿勢。

12.最後,裁判法官接納控方第一證人的證供,判處上訴人罪名成立。

13.上訴人在上訴聆訊時作出自辯,他首先投訴因他聽取了大律師的意見後,決定不作供,因此,他不能將他的版本說出,他要求在上訴時能說出他的立場。

14.本席已告知上訴人在上訴時他說出自己的立場,本席亦不會給予任何比重,因控方沒有機會盤問他。本席亦有提醒上訴人他可以要求押後上訴,亦可以聘請律師代表他上訴,但上訴人指他不想延遲上訴,亦沒有金錢請律師。本席亦告知上訴人他可以尋求大律師公會的免費法律服務,但上訴人亦拒絕了,上訴人堅持今天繼續他的上訴。

15.上訴人強調裁判法官不應該只信納控方第一證人,因上訴人指他過往沒有犯事,及該控方證人所說的案情都是她不肯定的。

16.本席參看裁判法官的裁斷陳述書,裁判法官已一一考慮了控方證人的證供,而該證人亦很公平地說出她是沒有看見上訴人的手摸她,她只是感覺到,她亦有示範出她當時看到上訴人的手垂下的方向,之後她亦有機會近距離望到上訴人的臉孔兩次。該證人當時亦很驚慌,她於是致電男友,跟着她便留意着上訴人。最後她在北角站向港鐵職員投訴,並指證上訴人。

17.本席參看裁判法官的裁斷,裁判法官已就證人所說的主要地方作出考慮及分析,最後才接納她的口供。

18.裁判法官亦有就代表上訴人的大律師陳詞的要點一一考慮過,本席看不到裁判法官有任何出錯的地方,所以沒有足夠理由推翻裁判法官對上訴人的定罪。因此,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杜麗冰)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答辯人:由律政司許紹鼎高級檢控官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訴人:無律師代表,親自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