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CC 000116/2008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1. 上訴人被控一項罪名,即虐待在她看管下的兒童,違反香港法例第212 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1) 條。罪行詳情指上訴人於2007 年3 月2 日至3 月4 日期間,在香港九龍長沙灣深盛路一住所內,身為超過16 歲而對一名不足16 歲的兒童(事發時為一名4 個月大的嬰孩梁鈞淘)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卻故意虐待該名嬰孩,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Cited by 2 c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