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925/2008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在裁判法院被控兩項控罪:第一項控罪,指上訴人沒有繳付為該車輛使用青嶼幹線繳付適當的使用費;第二項控罪,於青馬管制區沒有遵從獲授權人員在執行職務時所發出停車的指令。經審訊後上訴人被裁定兩項控罪罪名成立,現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