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001228/2008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 February 2009.
1. 大家好小廚位於屯門仁愛堂街18號地下,由鄭女士及劉先生經營,店的正門有一捲閘。2008年11月19日,上午10時40分左右,鄭、劉兩人打開大門,進入店內工作,他們其中一人在廚房工作,另一人則走到店子的後面。鄭將她的手袋放在收銀櫃的一個抽屜內,並將該抽屜鎖好,鎖匙則放在收銀櫃的檯面上。稍後,鄭聽到店內傳出聲音,她見被告拿著店子的現金盒及鄭的手袋離開店子,鄭、劉兩人馬上追趕,見被告走上一的士,的士司機知道發生事故,就將被告鎖在的士內,旁人亦協助看守被告。警員後來到達現場,將被告拘捕,被告承認他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