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749/2008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於裁判法院被控三項控罪,第一項:「不小心駕駛」罪,第二項:「在道路上有意外發生(造成損害)沒有停車」罪;第三項:「使用汽車時沒有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罪。經審訊後被裁定三項控罪罪名成立,現上訴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