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J 006305/2004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2 September 2009.
1. 原告港商從事採購成衣,轉口到外國的生意。曾遵貿易發展局建議,從互聯網覓得一內地供應商(第一被告人)(下簡稱‘ 晉江織造 ’)。後經其在港代表(第二被告人:下稱‘被告’)安排,到內地参觀了廠房設施,認為 晉江織造 有能力製造所須成衣。驗証了 晉江織造 特別為其造的貨板後,原告便向 晉江織造 訂造各式各樣抓毛成衣,並分多次付了總共70多萬元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