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000816/2009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9 January 2010.
1. 第一被告人歐新廉先生及第二被告人羅家麗女士,共同面對兩項入屋犯法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1(1)(b)及(4)條。第一項控罪指兩位被告人於2009年5月28日在香港,作為侵入者在進入建築物的部分(該部分名為九龍尖沙咀金馬倫道33號8樓)後,在該處偷竊8綑電線、4台電鑽、一個平水儀、一台風炮、117個銅喉管接駁配件及一枝螺絲批。第二項控罪指兩位被告人於2009年6月8日在香港,作為侵入者在進入建築物的部分(該部分名為九龍尖沙咀金馬倫道33號10樓)後,在該處偷竊4綑電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