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001097/2009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1. 第一及第二被告人各自承認2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他們於2009 年7 月12 日在尖沙咀一名店中各自使用2張印有自己名字的虛假信用咭以支付購買2個手提袋及1把鎖的費用,被店員發現報警。警誡下兩名被告人承認該些信用咭是偽造的,是他們各自以HK$3,000在內地購買的。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