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J 000782/2009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1 April 2010.
1. 原告人是在內地註冊的公司,專門經營生產數碼及科技貨品生意。被告人是香港註冊的公司,是承辦工程設計事宜的。雖然雙方就一項內地工程,在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期間,簽訂了數份建築設計合約。但是,本案的爭論點是被告人是否未有履行一個原告人指稱雙方在香港達成的協議,即由被告人歸還一筆人民幣400,000元的款項予原告人。故此,本案並不涉及雙方就上述內地工程所簽署的合約,而代表原告人的吳大律師亦確認此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