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001179/2009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 April 2010.
1. 案中第一項控罪只控告第一被告人,而第三項控罪則只控告第二被告人,罪名皆為管有虛假的旅行證件,違反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42(2)(c)(i)及(4條);第二項控罪只控告第一被告人,罪名為向一名根據或為執行《入境條例》第II部而合法行事的入境事務助理員作出虛假的申述,違反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42(1)(a)及(4)條;第四項控罪同時控告第一及第二被告人,罪名是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違反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8A條和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所有控罪的罪行詳情已經列了在控罪書上,法庭在這裡不再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