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774/2009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9 April 2010.
1. 上訴人被控於2005年11月4日至2006年4月30日,在香港德輔道西246號東慈商業中心3樓,意圖詐騙並藉欺騙,即向社會福利署作出虛假陳述,日期為2005年11月4日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覆檢表格內提供的所有資料均為屬實而且是有關其個人狀況的完整及準確聲明,當中她虛假陳述她並無有實質報酬的工作及收入,而誘使社會福利署職員作出作為,即向她發放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而導致她自己獲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