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793/2009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被票控一項控罪,指他違反香港法例第131章《城市規劃條例》(下稱「城規條例」)第23(6)條。傳票指上訴人在2007年12 月19日至2008年7月9日期間,沒有遵從規劃署署長根據城規條例第23(3)條,於2007年9月19日發出的恢復原狀通知書的規定,把有關土地恢復原狀,即沒有移走有關土地上的填料。經審訊後,上訴人被裁定罪名成立。上訴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訴,而在上訴聆訊時,本席已駁回他的上訴。以下是本席的詳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