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424/2010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被控兩項「作出一項傾向並意圖破壞司法公正的作為罪」。首項控罪的罪行詳情概括而言指上訴人於2008年12月某日,在香港意圖破壞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有破壞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要求男子Singh Gurmeet在一份由警務處長發出的「提交司機資料通知書」的文件上填寫他的個人資料聲稱於2008年8月23日駕駛汽車登記號碼MK7993的車輛(下稱MK7993),而沒有遵守交通燈訊號,及在另一份由警務處長發出的「提交司機資料通知書」的文件上填寫他的個人資料聲稱於2008年7月20日駕駛汽車登記號碼KZ1963的車輛(下稱KZ1963)而觸犯駕駛超越限定速度的規例,但男子Singh Gurmeet並不是那兩段時間的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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