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199/2010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7 October 2010.
2. 本席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第54A條索取戒毒所報告。案情透露警員在2009年11月4日下午五時許看見被告在灣仔天樂里附近形跡可疑,於是截查被告。警員從被告的內褲找到一個載有27.21克粉末的膠袋。經化驗後,這些粉末內含21.49克氯胺酮。在警誡下,被告聲稱毒品是他自己服用的。在稍後的會面之中,被告進一步承認所搜到的毒品是氯胺酮,都是他自己用的。被告在被捕之前不久,在天樂里從朋友買得這些毒品。涉案的毒品約值三千一百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