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CV 71/2007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8 March 2011.
1. 這是一個上訴訟費保證金的申請,由原告人鄧兆伙提出。本案原來有三名被告人,陶枝盛、陶水泰和陶添興,他們是屯門泥圍陶福德公(下稱「該堂」)的司理。2007年1月27日,原訟法庭暫委法官陳江耀頒布裁決書,判鄧兆伙勝訴。2007年3月12日,陶水泰和陶添興存檔上訴通知書,就陳法官的裁決上訴。2007年11月5日,上訴法庭應陶添興的申請,撤銷他的上訴,故此只剩下陶水泰作為唯一的上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