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P 479/2011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6 April 2011.
1. 申請人蘇怡阡先生,是區域法院民事訴訟案件2006年第1766號的第一被告人,原告人是九龍宏冠道金漢工業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蘇先生是大廈一物業的業主。2011年3月10日,他向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健棠申請許可,就區域法院司法常務官李慶年2011年1月4日的判決,逾期向區域法院內庭的法官上訴。司法常務官的判決,是把2010年11月3日他作出的暫准押記命令,轉為絕對押記命令,暫委法官拒絕准許逾時就此上訴。蘇先生在2011年3月22日,在上訴法庭存檔傳票申請,要求批准他就暫委法官3月10日的判決,向上訴法庭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