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795/2011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7 September 2011.
2. 2011年5月26日,明記貨運有限公司將五十箱電子零件,送至位於宏達工業中心8字樓的客戶,工人將一部分貨物先拿入客人的公司內,另外的貨物則留在8樓的升降機大堂,等待處理。工人出來後,將餘下的貨物都拿給客戶,但客戶發覺第二批的貨物少了兩箱,價值為美金14,336元,即港幣111,534元。宏達工業中心的閉路電視系統,影得一男子從大廈的地下乘升降機到8樓,他離開升降機後一些時間再進入升降機,就帶著兩箱貨物,然後離開該大廈,大廈的保安經理牢記著那個疑人的容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