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1128/2011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2 November 2011.
1. 辯方律師在求情時說,被告是義務替他三位朋友購買四包毒品中其中三包。律師叫法庭考慮被告此行為不是為了利益,有別於一般的販毒者。所以,法庭應給予被告額外的減刑。律師是說,法庭應給予被告應得的三分一認罪扣減外,還應給他額外的四分一判刑扣減,被告願意就此講法上證人台作供,被告在宣誓下作供,他說他認識三位朋友叫阿明、阿Sam及阿深,都認識了他們半年,大家是普通朋友。9月6日中午12時至下午3時左右,三人分別打電話給被告,託被告替他們購買一包氯胺酮毒品,三人都說要半安士一包的,被告對他們三人分別說,價錢是1,000元一包,稍後安排送給他們,被告沒有向這三名朋友先拿錢,被告說他代這三名朋友先付予毒犯。